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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律师出轨数十位女性还偷拍成瘾 承诺给妻子赔偿反告其敲诈

2021-11-03 11:18:23 来源:南早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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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轨数十位女性,还偷拍成瘾!大千世界,真是无奇不有!这样的奇葩事,竟然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!北京一律师出轨数十名女性还偷录开房视频,承诺给妻子赔偿,签订赔偿协议后,反而报警称其敲诈。

最近,北京电视台《律师帮帮忙》栏目,播出了一期节目。节目中,马女士称,因为两块移动硬盘的发现,让自己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按马女士的话说,孩子出生后,她也曾感受过一段幸福的时光,可这段幸福,却随着几部手机和两块硬盘的出现,瞬间消失了,并将她推向痛苦的深渊,也毁了对婚姻和对生活的希望,毁了她的所有。是什么让马女士对自己的婚姻和生活,完全失去信心呢?

马女士称,2019年10月国庆假期搬家收拾东西时,无意间在家发现了高某的多部手机和两个硬盘,这才发现他人性的丑陋被隐藏的多深。里面有高某偷录偷拍与众多女性(三四十个女性)的不雅视频、招嫖等一系列罪证。硬盘里的文件夹还排列有序,高某把所有跟他发生过关系的女人(高某的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大学同学,甚至客户、朋友的老婆、还有亲戚),按照姓名一个人一个文件夹,里面详细记录了发生关系的时间、地点、姓名。他不但偷拍了视频,还用手机录了音,把那些女人叫床的声音收集起来做了整理,还把在外地招嫖的过程也录了下来。

高某在同时期,还交往很多女人,按照硬盘整理的时间线,高某每天换不同的女人睡,每次出差在当地都有自己的情人,没有的就开始在当地招嫖!高某给这些女人出手很大方,每次特殊日子(比如5月20日),他会撒网式地给所有女人转账520,并且备注爱你、宝贝等暧昧词语,关系更为亲密的,高某会转1314、6666、8888、9999等不同金额,甚至还有更大额的银行转账。而且高某还在马女士孕期六个多月的时候,伙同全家在外跟别的女人相亲骗婚。

当马女士看完硬盘里的内容后,在电脑前站了好久,实在难以相信画面里的男人是自己的丈夫,但铁证如山的事实给了她沉重的一击。那段时间她的精神状态特别差,抑郁、失眠、心痛......但是,马女士认为就算是天塌下来了,为了孩子她也要撑着。高某是二婚,他上一段婚姻的破裂也是因为高某偷拍不雅视频被发现离的婚。

于是2019年11月3日,马女士找到高某并提出了离婚,她也不想跟高某再有过多的纠缠。可当她提出离婚的时候,高某并不同意还在祈求她的原谅,称她跟孩子是可以拯救他的人。马女士对这段婚姻不抱任何希望,为了年幼的女儿能有所保障,她向高某提出将海淀的房子过户给孩子。高某立马变脸怒斥马女士贪图房产,没有同意。随后马女士要起诉离婚,结果高某又同意把房子过户给孩子。

马女士事后回忆,当时高某答应将海淀的房子过户给孩子,不过只是缓兵之计。因为就在他答应后的没几天,高某就伙同家人、朋友一起,拉着马女士将这套房子抵押了八百多万,用于商业投资。并对马女士承诺贷款只用三个月,之后就会还款,将房子过户给女儿。马女士信以为真。

2019年11月29日银行放款。根据约定,2020年3月份之前,高某就应该兑现承诺,可是他又反悔了,承诺给钱代替房子,并起草了份离婚前协议。内容大概是:由于男方多次出轨,导致双方婚姻破裂。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,男方承诺给女方和孩子一千万人民币, 三年内分三次付清, 并在三年内承担女方和孩子的租房费用、保姆费用每月共计两万五千元。若三年内未向女方和孩子付清一千万人民币,则男方位于海淀区的房产,必须过户到女儿名下,签署日期为2020年5月12日。

签了这份协议之后呢,马女士独自带着孩子生活,高某也再没在问过孩子。2020年5月30日,马女士找高某拿第一年的钱,一番周折,高某还是按照协议把钱给了。之后,马女士对海淀区的房产进行了查询,发现在2020年4月14日,高某已经把卖掉房产并过户了。

高某未履行协议约定,于是2021年7月5日,马女士带着孩子在金宝大厦君**律师事务所楼下,问高某为什么偷偷卖掉留给孩子的房子?请高某给她和孩子一个交代。当时,高某自愿亲笔手写了份协议,内容是:高某承诺一周后把卖房的房款给马女士和孩子,次日办理离婚手续,然后双方签字并拍照。结果7月10日上午高某就拿着这份协议的照片,去建国门派出所报案,说马女士敲诈勒索。最终公安机关认定,马女士不构成敲诈勒索,没有立案。可从那时开始,高某处处躲着马女士,并且拒绝支付承诺的卖房款,以及每月两万五千元的租房费和保姆费。

马女士称,高某和他姐姐都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,姐夫现在是某某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,姐姐是某某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层人员。高某通过姐夫和姐姐的关系,成为了这家某某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,还拿到了很多案源。在这中间,高某一直威胁恐吓马女士,说自己有实力和关系,要把马女士送进监狱。

鉴于高某是一名职业律师,马女士感觉在离婚这条路上,处处掣肘。高某拒绝支付房款,又不给房租,唯一指望的房子还被高某卖了,她不知未来会怎么样,也不知签署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?孩子的未来更让她一筹莫展。

主持人称,本来是一件看上去并不是很复杂的事情,就是离婚,因为对方是一个法律工作者,所以给这个简单的事情制造了很多的麻烦。杨律师称,现在的问题应该是,高某给马女士的一些相关的承诺没有履行。

主持人:像这种性质的这个协议,它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吗?

杨律师解读称,它这个协议名称叫离婚前协议。离婚前协议 它属于一个婚内财产分割协议。首先呢,他的签名主体必须是夫妻。如果是婚外情,包括这个同居女友关系,这个是不可以的,他们分割的对象一定是夫妻财产。

所谓的夫妻财产,法律上也有一个明确的约定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,他们可以约定为各自所有、共同所有、一方各自所有和部分共同所有。只要是在双方都是自愿的前提下,在没有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,这种协议都是有效的。

杨律师分析道,从一开始,高某承诺的将房产过户到双方女儿名下来看,马女士向高某主张一千万房款并无不妥。如今最困难的反而不是这一千万,而是马女士,对双方有多少夫妻共同财产一无所知。

马女士说,在怀孕前她拥有一份稳定高薪的工作,怀孕后,高某提出希望她辞掉工作在家照顾孩子,生完孩子之后,她就是一直是没有工作的状态。现如今孩子刚刚两岁半,还需要她的陪伴与照顾,一边是分身乏术,无法外出工作,另一边又是不肯负责的丈夫…她感觉未来的生活充满坎坷。

像马女士这样的全职家庭主妇,她们在社会上是一个弱势群体。很多时候,她们把时间、精力,大量投入在了婚姻生活内。其实也是在为家庭产出了她们的价值,只是这种价值无法用金钱计算。

所以像这种全职太太,她们应该在生活中更多地去保护自己。因为你们是夫妻关系,所以自己的丈夫有什么投资,包括收益,你还是要了解一点,以保证你自己的一个基本的权利。

另外,杨律师也说了一下马女士最担心的抚养权的问题,抚养权是从孩子出生而产生,到孩子成年而消亡。父母对孩子都有一个抚养的义务。除了金钱上的给付,还有精神上的照顾、关心关怀。如果双方离婚,孩子是两岁之内,那当然得由母亲抚养。如果是两岁以上,需要大家协商,如果协商不成,请求法院这边做出一个裁判。一般情况下,法院裁判的依据还是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,这么一个原则去裁判的。所以说马女士长期跟孩子共同生活,也一直照顾孩子,所以原则上,跟马女士一起是没有太多的障碍。

心理专家赵先生称,像高某这种偷拍视频侵犯个人隐私,是一种变态的癖好,属于变态心理的一种。他的价值观是扭曲的,无论他跟谁结婚都会有这样的行为,无论他多有钱,多会伪装,多会关心你,这样的人都要离他远远的,跟他结婚本身就是一种错误!

高某的行为对马女士造成了这么大身心伤害,是多么感伤的事情。毕竟对每一个人来说,婚姻都是人生当中的最重大的事件之一。而高某,完全毁坏了马女士心目中,对丈夫这个词的认定。希望马女士,以后能迎来新的生活,尽早地脱离这个泥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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